拥有我国最大小商品市场的浙江义乌,近日连续查获两起涉嫌销售侵权“福娃”的案件,但目前还未在中国小商品城发现仿冒的“福娃”。
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福娃”问世后,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其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并在中国小商品城玩具交易区采用专人盯防等举措,防止不法经营户仿冒“福娃”。目前市场尚未发现假冒“福娃”现身。但在市场的周边地区,工商人员却连续查获两起涉嫌销售侵权“福娃”的案件。
当地工商局经检大队日前根据举报,在义乌山东街当场查扣涉嫌侵犯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专有权的不干胶贴纸,以及印有“福娃”图案的不干胶贴纸共1510张,当事人正将这些贴纸装箱打包,准备运往外地。经过调查,查获的这些货物是当事人张某于11月25日从温州龙港购进的,共购进3210张,已售1700张。
义乌市稠江工商所工商巡查人员近日在执行巡查任务时,也查获了涉嫌侵权的吉祥物“福娃”图案5800张。据初步调查,在义乌市稠州西路从事复膜加工的苍南人陈某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人许可的前提下,擅自替人复膜“福娃”图案的印刷品。目前,义乌市工商局正在根据案件线索,查找侵权产品的源头,以期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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